一、招生对象
1.本地户籍适龄少年
施教区范围内(新坝中心小学、联合中心小学)毕业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施教区范围常住户籍(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应于7月31日前取得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已在新坝中心小学、联合中心小学就读,且取得小学毕业证的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未在我市就读小学,在外市取得小学毕业证,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新坝地区居住证(签发时间于2024年7月31日前,同时在我市居住时间满一年)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按照“对口直升”“施教区认定”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招生中,严格坚持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不跨区域招生。
三、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登录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通过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或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报名”,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乡镇学校申请从乡镇入口进入,进入后按照本地户籍、外地户籍选择登记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30日,逾时将关闭系统,不再进行补登记。
网上审核时间:7月31日-8月1日,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8月2日-11日,教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8月12日家长查询预录取信息。
(二)现场审验
1.现场审验具体时间:2024年8月13日
上午:8:00——11:00
2.审验地点
3.所需审验材料
本地户籍适龄少年审验材料:
(1)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学毕业证书。
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审验材料: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及复印件。(签发时间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同时在我市居住时间满一年)
(3)小学毕业证书。
(三)材料要求
1.报名登记时,家长需携报名学生一同前来。
2.报名登记时,家长提供的户口簿复印件必须把户主页及孩子的那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见图一)。
3.报名登记时,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暂住证(正反两面)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并写上父母的联系方式(见图二)。
(图1)
(图2)
附招生流程示意图: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坚决服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擅自跨施教区招收新生,杜绝无档、无序招生。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不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不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参加奥数等各类竞赛挂钩,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初中毕业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待遇的学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
(二)实行均衡分班
学校坚持均衡编班,保障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编班过程将邀请教育科、督导科、组织宣传与监督科等相关人员参加,接受监督,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公平均衡。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健全和完善招生收费公示制度和监察机制,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实行帮困助学,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11-80306360(教务处)
五、转学工作安排
7月21日—7月25日家长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登记信息并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本次信息采集,仅为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信息,并不是正式转校)。8月6日—8月8日学校上报转学信息,教育局复核并统筹安排转学事宜。8月10日接受转入的学校通知家长转学安排。
扬中市新坝中学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