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在我校施教区(德云村、福源村、新星村、兴隆社区、港湾新城),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校施教区常住户籍(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应于7月31日前取得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校施教区居住证(签发时间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同时在我校施教区居住时间满一年)的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材料(用于网上报名和现场审验)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孩子免冠电子证件照(近期免冠照片,半身照,用于网上报名)
(2)户口簿原件。(网上报名需提供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房产证或建房许可证;如无房产证明,需提供所在社区的有效证明)。(注:网上报名需提供:建筑面积页、所有人页、房产共有人页)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孩子免冠电子证件照(用于网上报名)
(2)户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或当地户籍证明)。(网上报名需提供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3)居住证明原件(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需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签发时间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
(4)住房证明原件(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注:居住证明与住房证明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5)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事先拍照或扫描在手机上,
便于直接上传。
三、招生流程
1.采集报名信息:7月25日-27日
家长登陆报名网址,完成报名信息采集。操作方法: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登陆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通过“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或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报名”,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我校属于乡镇学校,报名申请从乡镇入口进入,进入后按照本地户籍、外地户籍选择登记报名信息)。逾时将关闭系统,不再进行补登记。
(特别提醒:网络报名的信息,务必仔细核对,一旦提交将不可更改。)
2.审核报名信息:
7月31日-8月1日,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8月2日-8月11日,教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
3.家长网上查询预录取信息:
7月29日-30日,家长登陆报名网址,查询预录取信息。
4.现场审验:
8月13日上午8:30—11:30,请家长携带报名材料中的原始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验。
特别提醒:
(1)现场审验时家长需携报名儿童一同前来。
(2)现场审验期间进校园需要验核苏康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校。
5.发放录取通知书:
教育局在“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核发录取通知书:8月15日。
四、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1-80306507
0511-88451503
咨询时间:8:30—16:30,节假日休息
网络报名现场咨询:(在网络报名期间,学校设立现场咨询点)
时间:7月25日-2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地点:扬中市兴隆中心小学教导处
五、特别通告
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审核材料时间:
7月22日-7月23日
六、备注
1.适龄聋童原则上在镇江市特教中心就读;适龄盲童可由家长或委托教育行政部门与苏州、南京、扬州、常州等地盲校联系入学事宜;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联系特教中心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予以教育辅导和帮助,并纳入学籍管理。
2.本市驻地部队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新冠疫情期间援鄂医护人员子女优先入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协调落实。
3.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七、防疫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来校咨询和参加现场审验的家长、学生戴好口罩,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核验苏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无异常情况方可入校。
扬中市兴隆中心小学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