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丰县大学生助学贷款对象
(一)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及在读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本科和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以教育部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以及上述学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条件
1. 贷款人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属丰县;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 共同借款人条件。共同借款人和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贷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母;
(2)若贷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贷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若贷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贷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属丰县;
(5)若共同借款人不是贷款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