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陈村镇新市民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发〔2019)11号)、《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加分指标项目的通知》(佛府办函〔2023)48号)、《关于取消<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学前教育”作为区自定义加分指标项目的通知》、《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53号),以及《关于印发<2024年陈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方案>的通知》(陈教发〔2023〕8号)、《关于印发<2024年陈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方案>的通知》(陈教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遵循新市民积分制管理办法,按照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完成本镇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工作后,根据剩余学位数结合积分、个人志愿统筹安排,直至学位额满为止。不接受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佛山市户籍新市民(须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且在本办法实施之前的现居住证地址在陈村镇内)的随迁适龄子女。
已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已在2024年佛山市民办小学一年级注册的,或在陈村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招生中取得学位或放弃学位的,及逾期政策性借读生,不得参与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三、招生名额
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学位共71个:弼教小学16个、石洲小学8个、仙涌小学23个、庄头小学9个、大都小学15个。
四、招生办法
报读流程:办理积分材料→提交材料报名→积分审核→积分公布→积分查询及复核→积分复核结果公布→录取注册。
1、办理积分材料
(1)确认积分申请人
普通借读生的家长必须在提交报名表时先确认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参与积分入学时,只计算申请人的积分(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时应以总得分高的一方作为申请人),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同一申请人只能在一个窗口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若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或其原因造成父母丧失监护权的,可通过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名义申请积分入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积分材料
积分申请人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办公时间内,根据《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规定的项目到相关部门办理积分材料。
>>>点击查看《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
2、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积分申请人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携带准备好的证明材料到各村(居)流管服务站报名。实行一次性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办理积分材料
·《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表格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和所在页)、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省居住证》。
3、积分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系统提供的积分证明材料,于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核分工作。
4、积分查询及复核
(1)积分公布。2024年8月2日,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在各村(居)流管服务站进行公布,并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家长注意查询。
(2)积分查询及复核:若申请人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2024年8月3日办公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及积分入学申请表,到镇流管中心查询积分或提出积分复核申请(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及补交材料)。如在该时间段内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对积分结果无异议,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3)积分复核结果公布:2024年8月5日镇流管中心将查询结果回复相关申请人,同时在各村(居)流管服务站对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学位安排和录取办法
1、学位安排
根据剩余学位数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按积分由高至低以1:1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分数线确定全镇普通借读生的入围人选。
2、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本校剩余普通借读生学位数,对属于全镇普通借读生入围人选且报读本校的人选,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积分由高至低进行录取,额满即止。若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对全镇普通借读生的入围人选,仍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由陈村镇教育办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作放弃学位处理。
3、注册时间
2024年8月11日上午8:00-11:00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所录取学校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六、部门职责
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居住证、新市民表彰奖励(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及流管部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核查评分。
教育办公室:负责新市民随迁子女学籍档案情况、适龄随迁子女入读我区教育部门登记的幼儿园情况的核查评分及学位安排。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担任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新市民证明核查评分。
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担任党代表、村居“两委”成员的新市民证明核查评分。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重点企业就业人员证明的核查评分。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由人社部门组织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的核查评分。
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婚检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材料、无偿献血证书、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与捐献证书的核查评分。
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负责市场化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核查评分。
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负责不动产权属证评分。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证明的核查评分;负责环卫从业人员证明的核查评分。
陈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类别,科学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及全区重点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的核查评分。
镇团委:负责审核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情况证明的核查评分。
陈村派出所:负责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核查评分。
陈村镇税务分局:负责纳税凭证的核查评分。
陈村社保办事处:负责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的核查评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核查评分。
七、招生资料查阅处
陈村镇流管中心、各村(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站、各小学、幼儿园、各村(居)公告栏,“绿色陈村”微信公众号等均可查看本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陈村镇综合治理办公室、陈村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相关规定,如果与本实施办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联系电话:陈村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23830633;陈村镇教育办公室 23830370。
积分入学受理窗口(报名表)信息一览表:
备注:原则上积分入学申请人在居住地所属积分入学受理窗口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