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资格线公布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中考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设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其中:
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不得低于全市最低资格线,市、区投档时根据实际可适当上调,各学校录取标准以实际投档情况为准。
拓展材料:
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根据佛山市第一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其他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划定自主招生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末位排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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