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年度基本学费标准,可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的学费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奖助学金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2006年,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建筑大学。
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办发布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名单,山东建筑大学的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人才培养项目通过评估。山东建筑大学部分专业升为一类本科招生。
2013年6月7日,学校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六个专业,自2013年起在山东省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招生。
2014年新增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文理兼收)、风景园林、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四个专业在山东省纳入本科一批招生。至此,学校共有十个专业实现山东省本科一批招生。
2016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山东建筑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山东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山东建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