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第三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根据卢龙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工作意见,现将卢龙三小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服务范围:
老招待所为中线以北--教场河以南区域。具体包括:三街、四街(部分)、土门、赵庄子;阳光水岸、龙湾御景、安居小区、东环新村、滨河家园、自来水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卢龙镇家属楼、房产家属楼、转干楼、永平1号.4号.5号.6号.7号楼。
二、招生年龄:
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方式及线下审核时间:
线上报名:2021年8月15日6时—8月16日6时
线下审核:
17日上午(7:30——11:30):阳光水岸、龙湾御景、赵庄子。
17日下午(2:30——5:30):滨河家园、三街、四街(部分)、土门、转干楼、永平楼。
18日上午(7:30——11:30):安居小区、东环新村、自来水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卢龙镇家属楼、房产家属楼。
18日下午(2:30——5:30):工作扫尾。
四、审核携带的材料:
审核登记请来一名家长,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学校核验,复印件上交以备与公安、房产部门查验核实。如有不实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
1. 原件:户口本、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接种证、入学体检表(去县妇幼办)、外县户口无个人住房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有效期内)。
2. 复印件:
(1)户主页(户口本上带地址页)、孩子本人页、户主为非监护人的还要加上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2份)
(2)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人姓名页、房屋坐落地址页、签字页、发票)。(2份)
(3)外县户口无个人住房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复印件。(1份)
五、录取批次说明:
第一类:
1. 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登记地址)必须一致(两证齐全)。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2. 具有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 房产为隔代监护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三代户籍都在同一户口上。
第二类: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在居住地片区学校。
第三类:
1. 适龄儿童监护人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但不具有该地户籍。
2. 其他特殊情况。
登记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先后顺序分别下发入学通知。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由县教体局按类别等条件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不具备入学条件,家长需到本地乡镇政府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通知学校。
2021.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