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肃镇城区小学2024年招生方案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和徐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镇域内位于城区的四所学校(北上关小学、北下关小学、迁民庄小学、南孤庄营小学)实际,现制定本年度我镇城区小学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本着依法办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适龄入学、确保就学”的招生政策,各小学招生先解决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各村村民适龄子女和符合条件的外地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对在各校招生片区内和在铁路以东城区内居住的本地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安置到有容量的城区小学入学就读。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各校招收在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接收,确因进城务工、经商、购房需要转入的,由中心学校组织专人核实后统筹安排是否可以接收。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监护人向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或者由残联及相应单位出具的证书、证明,由学校汇总到安肃镇中心学校,报镇政府或教体局审批后落实。
(二)划片招生。本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在规定的学校入学,实现“免试入学、相对就近、无缝衔接”。在城区居住的购房、经商和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安置到公办学校。
(三)公开公平。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三、计划招生人数和招生范围
(一)计划招生人数:
城区4所学校计划招12个教学班,计540名适龄儿童。其中,北上关小学计划招4个班180人;北下关小学计划招2个班90人;迁民小学计划招4个班180人;南孤庄营小学计划招2个班90人。各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若超出计划由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安置。
(二)具体招生步骤及范围:
1.招生步骤:
第一步,上关、下关、迁民、南营小学四所城区学校,招收本校服务范围户籍为各村村民的适龄子女和在学校片区内居住的外地务工随迁子女。
第二步,如果第一步未达到招生计划数,视容量招收在片区内居住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买房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步,如果第一步、第二步未达到招生计划数,视容量招收在片区内居住并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地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以及在徐水小学(含分校)和师昌绪学校(含分校)片区居住但不符合其招收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1)北上关小学:①招收北上关村村民子女。②招收京广铁路以东、城内大街以西、北上关村北界以南、宏兴路以北范围,和京广铁路以东、汇源大街(河堤)以西、宏兴路以南、永兴路以北范围内居住的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2)北下关小学:①招收北下关村村民子女。②招收京广铁路以东、北下关东界以西、北下关村南界以北、北下关村北界以南范围内居住的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含瀑河以北的金桥小区、欧韵华庭小区、汽车站小区、四公司小区、腾达小区、鼎居首府小区、安顺小区,欧韵新城小区买房随迁子女自愿选择北下关小学或者南孤庄营小学入学)。
(3)南孤庄营小学:①招收南孤庄营、中孤庄营、北孤庄营三村村民子女。②招收在南孤庄营、中孤庄营、北孤庄营三村村界范围内的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欧韵新城小区的买房人员随迁子女自愿选择下关或者南营;职教中心附近小区的买房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南孤庄营或者西张丰小学入学。
(4)迁民庄小学:①招收迁民庄村村民适龄子女。②招收在迁民庄村范围内的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含迁民馨区、中医院公寓、水岸一号、凯郡郦城、鑫龙城等,玉兰湾小区可选择迁民庄小学或下河西小学)。
四、招生条件
(一)本镇各村户籍适龄学生
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1月1日以后新迁入片区各村的户籍,户籍登记地必须与提供的房产地址一致。
(二)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购房随迁适龄子女:必须同时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或城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在招生时间之后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对确实拥有城区房产,但无法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的,需提供一年及以上的购水、电、暖的正式发票,交费人需是学生的父母一方或者监护人,并且要经招收学校入户审核确认后方可接收。
2.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外地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和户口本,本地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劳动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务协议(证明)、租房协议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经商随迁适龄子女: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或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适龄残疾儿童
各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由中心校和片区学校协助其到我区特教学校就读或者纳入送教,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接受义务教育。
(四)其他要求
对不服从中心校和学校安排、不能提供规定的入学材料、在城区多校报名、不按指定学校下发的入学通知入学、统一安排后又自行寻找就读学校等情况的适龄儿童,中心学校不再进行二次安排。
五、报名时间
统一招生报名时间:7月15日-16日,到相应学校报名。
六、工作要求
中心校成立以张俊鹏校长为组长、姜振中为副组长、各相关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做好此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中心学校加强对各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监察,对招生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跨范围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学生分为重点班、非重点班、实验班。对违反规定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相关各校要据此方案制定出本校的招生方案。
咨询、监督电话:8682802,13503365869。
举报邮箱:jiangzhenzhong200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