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华东阳市中小学招生要求
东阳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监护人)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含“公参民”转公的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小学)或民办学校。
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
城区公办小学:
(1)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内有户籍(城区户籍取得时间截至网上报名首日),父母有住房房产的(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学区内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无房产;
(3)适龄儿童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4)适龄儿童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5)适龄儿童父母拥有学区内的住房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城区公办初中:
(1)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初中学区内有户籍(城区户籍取得时间截至网上报名首日)、父母有住房房产的(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学区内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初中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
(3)新生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新生父母持有学区内的住房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不符合城区初中ABCD类报名条件、在城区划片招生小学连续就读6年的毕业生(非东阳户籍的,其父母须持有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在学区内有租房协议并实际居住,父母一方有稳定工作或在学区内经商办厂;
(6)父母双方持有东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均在学区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均为其父母双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其父母有学区内租房协议并实际居住;
(7)父母持有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有学区内租房协议并实际居住,同时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办厂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具体到各校,录取到哪一类条件截止,需视报名人数确定,并不是够到以上任一条件便可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
其他乡镇街道中小学招生条件具体参照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2.“公参民”转公学校报名条件
报名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小学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在东阳市内有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东阳市内有住房房产(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3.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符合东阳市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及国家、省、市级部门和东阳市党委、政府发文明确、符合东阳市公办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可参加东阳市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