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全市和全区文化工作 座谈会精神,大力宣传和讴歌中国梦、唱响时代主旋律,按 照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国梦” 主题第二批新创作歌曲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提振民族精 神及以和谐创新为主旋律的时代精神,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当代中 学生意气风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于五月份 举行“逐梦青春?筑梦木中”歌咏大赛活动。现就本次活动 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大赛主题
“中国梦想?放歌青春”
二、比赛时间
2016 年 5 月中上旬(暂定)
三、比赛规程
(一) 、参赛对象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以班为单位参赛,初三、 高三年级自愿组队参赛。
(二)参赛要求
1、各班准备两首自选歌曲,选择的曲目内容健康向上, 紧贴主题,能过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过体现现代 中学生在阳光下成长,讴歌祖国,赞美家乡,抒发梦想,展 现中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 生活。曲目总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2、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各班学生全员参与,有 学生请假的班级,必需赛前向主办部门说明,有学生请假的 班级,每人/次在最后得分中扣除 0.1 分,如果有学生无故 不参加比赛的班级,取消评奖资格;赛前未请假,而发现有 学生未参加此大赛的班级,按无故不参加比赛处理。
3、具体的表演形式可根据歌曲内容适当变化,声部设 计自定,可配朗诵。表演应以爱国、爱校、梦想、阳光为主 题。各班合唱队伍选出一名指挥,服装款式由各班自由确定, 要求统一着装、得体、能体现中学生精神风貌。各班可根据 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力求表演有创意,体现 本班特色为最好。 (各班合唱曲目于 4 月 26 日前交团委邹鸿 密老师处)
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各班音乐科任教师协助指导。
4、要求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加入到合唱队伍中。班 主任参加在最后的总分中加 0.2 分,副班主任参加比赛的班 级在最后得分中加 0.1 分,因班主任出公差,只有副班主任 参加的加 0.2 分。
(三)演出要求
1、能准确把握歌曲旋律,演唱音调、节奏、准确,声 情并茂,音色明亮。
2、参赛班级上下场保持安静,遵守纪律,精神饱满。
3、服装整齐统一,美观大方。 4、学生指挥,指挥大方得体,节拍感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