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校办学成果丰硕。2012年,学校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被云南省民政厅评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AAAA级单位”,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本着“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综合素养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职业技能强、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培养方案中充分体现思想政治素养、职业综合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相融合渗透的培养过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标准,使培养方案保证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和工艺流程的一致性,从而保证了培养方案与产业、行业、企业的实际相结合。通过设置专业选修课,由企业专业专家授课,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适度超前性。云南铭鼎集团中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云南省技术领先的美国福特汽车“4S”店。公司内的高级技术人员均为学院的专业指导教师,学生在校内完成必要的实践与能力培训后进入中博公司实习,真正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零距离对接。
01、奖学金: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生可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我院还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奖项。
02、困难补助: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补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03、国家助学金:9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范围内,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均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偿2000元每生每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照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以外的20%确定。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06、铭鼎奖学金:学院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奖学金”,每人5000元。
07、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09、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录收的学生,家庭情况困难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牧,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照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01、五年一贯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云南省每年4月初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可升入云南省内有专升本招生计划的本科院校就读,经二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02、专本套读。我院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合作,以在校生专本套读的形式进行套读以上四所院校的本科,修完相应学分及毕业设计(论文) ,可获得主考院校和云南省教育厅共同颁发的自考本科毕业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03、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每年10月份的成人高考。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和函授三种进行本科的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成人教育本科文凭。
01、我校已建立了“核心+外围”大战略的校企合作基本模式,目前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的企业达到51家,与我校建立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单位达261家,校内实践校学基地79个,有力推动了教学--实践--就业的良性互动。
02、学校与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瑞丽有限公司,昆明佳达信税务师事务所,云南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