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是很多想要读教育专业的同学都想要报读的专业学校,那么学校2019年的招生简章都有哪些内容呢?本网站的老师为同学们做了如下的介绍,感兴趣的同学们可以仔细的阅读一下。
四川师范大学简单介绍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成龙、广汉科教园、东校区四个校区,校园面积3300余亩。学校1979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同年,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优秀单位,2012年入选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和谐,朝气蓬勃,正在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把我校建设成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汉语言文学专业在川招生125人,教育学在川招生计划39人,学前教育专业在川招生40人,小学教育专业在川招生40人,心理学专业在川招生50人,特殊教育专业在川招生55人。
四川师范大学助学政策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资助标准和人数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基本资助条件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的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人数及标准
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资助人数约为在校生的27%。
(3)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