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历的四个基本内容
标准的求职简历主要由四个基本内容部分组成: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
2、教育背景:按时间顺序列出初中至最高学历,学校,专业,主要课程。所参加的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3、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列出参加工作至今所有的就业记录,包括公司/单位名称,职务,就任及离任时间,应该突出所任每个职位的职责,工作性质等,此为求职简历的精髓部分。
4、其他:个人特长及爱好,其他技能,专业团体,着述,证明人等。
一份完备的简历应该包含以下要素:
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你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应写在你简历的顶端。在寻找工作期间,应确保由你的自动回应电话传达的信息听起来职业化。你错过的电话或许正好能为你提供工作的机会。
职业(工作)目标:紧随姓名、地址和电话之后的便是你的职业或工作目标。目标填写要简明扼要,同时表明你应聘的类型,或你正在寻求的特定的职位头衔。
教育水平或个经历:相对个人的经历而言,假如你的教育程度对你所寻求的工作更有利,那么应将教育程度列第一位。当然,反之亦然。
教育背景:填写教育背景时,应把你最近获得的学位或最高学历写在前面。一般方法是写清学校名称,城市和国家然后是获得的学位及毕业时间,假如你目前仍在校就读,就应填上将按计划毕业的时间。
假如你在校曾获得“成绩优等”,被选为班长,或自立读完大学,你尽可将这些成就列在履历的“荣誉与成就”栏里。
假如你觉得学过的一些课程对你的工作有利,你尽可建立一个“主要课程”或“相关课程”栏,并将这些课程的科目详细地填入相应栏目里。
雇用史描述:现在是尽兴填写的时候了(毫无顾虑的自由的信息流通),写下你从事的任何工作或对每件工作所负的责任。你或许会发现每天选择一项并专注于该项工作的努力很有帮助。与朋友或同事大谈自己过去的工作经历同样会很受启迪。
证明人:证明人通常是放在简历的最后一栏,证明人的详情,一般不应出现在简历上,而应单独用一张纸写出,并说明你与他们是什么关系。与工作有关的证明人,你可以列举那些公司总裁、经理、主管、同事或客户等。与个人有关的证明人可以列举你的朋友、同事房东等等。在将某些人列入你的证明人栏目之前,你应事先通知这些人并询问对方是否乐意做你的证明人。
推荐信:在辞去一份工作之前或之后的尽可能短时间内,要让尽可能多的人为你写推荐信。一封推荐信能明白地写上你的品格优点,而口头推荐却使你很难知道推荐人到底为你说了些什么。推荐信可以附在简历之后,或者与你的证明人材料一块单独交给你可能的未来老板。一封推荐信要比你自己扭捏羞涩中的夸夸其谈更能展示你的才能。
当然,并非任何情况都需要在简历中描述,比如以下内容:
没有必要将你的婚姻状况、几个孩子、宗教信仰、种族、身高、体重、健康状况等写进简历。如果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话,也勿需将政治或职业上的关系写进去。
不要将你过去的工资和期望的工资水平写进去。如果你在简历中写上了一部分嗜好或其他一些业余活动,建议你删去那些可能被认为有危险性的活动。另外还要知道,雇主需要的是你为他工作,而非你从娱乐中恢复了你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