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代码:12737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为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旅游人才开发示范试点单位、全省首批进行“3+2”专本联合人才培养试点的10所高职院校之一。
学院坐落于沃野千里、美丽富饶的江汉平原腹地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东接武汉,西望三峡,南濒长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
学院现拥有“数控技术、电工电子、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三个国家示范性实训基地以及会计电算化和服装设计两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团委被团中央命名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拥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楚天技能名师”18个。2008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院设有机电(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药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生物化工学院、学前教育系、公共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47个专业。其中,会计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旅游管理、畜牧兽医等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院占地面积1900多亩,建筑面积30.8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38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726人,教授24人、副教授322人,博士、硕士65人,双师素质教师达59.8%以上。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
学院馆藏纸质图书40万册、电子图书5000多GB,拥有2000多台计算机、千兆校园网、50个多媒体教室、89个各类专业实训室和170多个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以及一所集医、科、教于一体、开放病床552张的地市级附属医院。
学院学术氛围浓郁,教科研成果丰硕。近10年来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163篇,出版专著、教材435部,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90项,担任各级各类学术团体领导职务78人。获国家专利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论文奖励363篇、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其中黑糯玉米、兽用退热栓、彩色棉、富锌无铅皮蛋、爱心助力车等10多个科研项目成功研发和推广,有效服务了荆州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兴市战略。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大力推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注重发掘学生潜质,培养学生特长。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弘扬大学人文精神,鼓励学生成人成才。近几年来,学院涌现出寒江救人的英雄麦热达尼·如孜,捐献造血干细胞挽救他人生命的张梦珩,在全国软件大赛中一举夺魁的王靖等先进典型。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教育厅与荆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院于2001年4月18日正式成立,由荆州市财政会计学校、荆州财税会计学校、荆州市机电工程学校、荆州农业学校、荆州市纺织职工大学为基础组建。学院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
学制:三年(招高中、职高或中职毕业生),二年(招“3+2”转段学生)
录取规则
1.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下,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和优录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科类及投档比例)。
3.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录取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5.专业分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本校各专业文理兼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除教育主管部门明文规定不允许调换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可按学校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体检标准
1.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鄂教学〔200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2.护理、助产、空中乘务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身高有要求,请身高不符的考生慎重报考。其它未注明专业要求。
证书类别和毕业颁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专科学历证书;学籍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二)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学年、二等3000元/生·学年、三等2000元/生·学年。(三)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精准扶贫学生可优先申请国家助学金。(四)根据《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精神,退役军人考入本校就读,提交相应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在校生(包括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可申请学费代偿补偿。
院系设置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
数控技术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软件技术 | 3 | ||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 3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通信技术 | 3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移动通信技术 | 3 |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影视动画 | 3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染整技术 | 3 | |
经济管理学院 |
空中乘务 | 3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 | |
互联网金融 | 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
会计 | 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
市场营销 | 3 | 室内艺术设计 | 3 | ||
电子商务 | 3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
物流管理 | 3 |
生物化工学院 |
园林技术 | 3 | |
旅游管理 | 3 | 畜牧兽医 | 3 | ||
酒店管理 | 3 | 药品生物技术 | 3 | ||
商务英语 | 3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
法律文秘 | 3 | 食品加工技术 | 3 | ||
医药学院 |
护理 | 3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 | |
助产 | 3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3 |
|
药学 | 3 |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
口腔医学技术 | 3 |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普通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6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2000元/生·学年;公寓住宿费标准为6~4人间1000~1200元/生·学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