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7月4日-6日(9:00-21:00)
二、报名渠道
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网络报名。
三、网络报名点选择
1.鹿城城区小学毕业、报读城区初中的,由毕业小学组织,在“浙里办”选择毕业小学(报名点)进行网络报名。
2.不在鹿城城区小学毕业、报读城区初中的,在“浙里办”选择“回鹿城城区入学”报名点进行网络报名。
3.报读非城区初中(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上戍校区、临江校区)的,通过“浙里办”向相应初中报名(详见各非城区初中招生公告)。
四、报名指南
1.视频指南: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点选“更多服务-网络报名视频指南”,查看视频操作指南。
2.文字指南:通过各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安装“浙里办”(或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鹿城区”,根据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具体为:依次点击“开始报名→鹿城区→公办初中→报读城区公办初中/报读非城区初中”,按要求选择报名点与报名类别,完成信息填报、照片上传。
五、报名材料
(一)户籍相关材料:户口簿与出生证。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关系的,还需准备父母婚姻证书。
(二)房产相关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应准备房开公司出具的本人购房合同及发票。房屋拆迁已实际安置未领取房产证的,需准备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等相关材料;房屋拆迁但未实际安置的,准备原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
(三)华侨子女相关材料:侨办证明、国内监护人委托书(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国内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少年本人的护照等相关材料。
(四)“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相关材料:需要在城区就读初中的新居民随迁子女,父母需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一人同时具备的以下条件依据(城区省定条件):
(1)居住依据:在鹿城城区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或流动人口登记记录,并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依据。
(2)工作依据:属个体经商户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一年(近一年)以上在鹿城城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鹿城城区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3)参保依据:在鹿城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一年(近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符合以上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持相应材料向各街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办理或通过网络申请新居民积分/入学资格认定(具体办法详见微信公众号“鹿城新居民”),凭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新居民积分/入学资格认定卡(符合省定条件/父母持有居住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