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23〕34 号)等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线,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推进招生入学工作管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招生秩序,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生对象:2024年8月31 日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 31 日前出生)。
2.七年级招生对象: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1.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1)城区户籍或购房、自建房常驻人口;(2)政策生:现役军人子女,部队荣立一至三等功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军转安置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含荣立市级及以上一至三等奖公安人员),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政策优抚对象子女;(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乡镇中小学招生由各中心校组织实施,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各中心校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就近划片入学工作,确保购房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进城镇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人群子女入学,小学毕业生由各乡镇中心校按照整班移交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登记入学。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要求,2024年秋季学期,六盘水市纽绅中学、六盘水市阳光学校停止一年级和七年级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或广告宣传材料不能提及一年级和七年级的招生情况,六盘水市阳光学校小学毕业生由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4.特殊教育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不得无故拒收。六枝特区特殊教育寄宿制学校要面向全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进行,做到“能招尽招”。各中小学要对辖区内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纳入该校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鉴定。
(三)同步招生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根据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预登记入学。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户籍或购房、自建房的常住人口(符合“入学条件”中第1条、第2条)按照划片招生范围由学校组织预登记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由特区教育局组织预登记,登记地点:特区教育局一楼。不在规定时间内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各乡(镇)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区直义务教育学校预登记时间:初中七年级2024年7月13日至15日;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10日至12日;特区教育局预登记时间:8月11日至12日。招生入学预登记统一使用《六枝特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
(四)入学条件
1.户籍常驻人口提供户口簿;已购房入住常住人口提供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经房管部门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户口簿。属于挂靠家庭户的(集体户除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挂靠,且到当年招生入学预登记时挂靠时间须满足3年以上(含3年),才能到户籍所属划片学校预登记入学。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实际购房或自建房的常住人口,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应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无房管部门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居住的业主,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交房款票据、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属划片招生范围内自建房的,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村(居)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
3.非六枝特区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中心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和务工6个月(含6个月)以上,提供六枝特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贵州省居住证》和户口簿。
4.六枝特区户籍到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区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按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属于现役军人子女、部队荣立一至三等功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军转安置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含荣立市级及以上一至三等奖公安人员)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政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户口簿、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对应其类型情况的有效证件或文件到特区教育局预登记。符合条件的政策生,户籍和房产在城区的,按照划片招生范围到片区学校报名就读;户口和房产不在城区范围但在城区租住,到教育局登记后,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6.城区小学毕业生实行按划片招生和整班移交相结合方式进入初中就读。非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中不符合划片招生或政策生要求,但在区直小学就读毕业,经本人提出申请,由特区教育局安排到区直有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提供学籍证明和义务教育证书)。区直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到本校初中部。
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属于进城经商的,特区教育局预登记后将联合市场监管局、学校进行实地核实,如未实际经营将取消入学资格。因三个街道办人口居住较为复杂,如招生范围暂未划到的零散常住户,按划片相邻或相近解决入学。
三、招生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坚决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生源;严禁中小学校利用以动员家长和学生申请转学和检测学生成绩优选转学生等形式变相招生,争抢学生;严禁任何以“家长开放日”“校园开放日”等进校参观、提前签约、提前缴费或做出招生录取承诺;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存在组织、动员本校本班学生参加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试等选拔生源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拒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区域掐尖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是地处县际交界位置的学校招收区外学生导致大班额现象。
(二)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1.严格均衡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以快慢班、实验班、直升班、特长班、尖子班等名义设置重点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留级;严禁公办学校举办复读班和接收复读生。有条件的学校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大班额,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50人以内,所有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2024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学籍入库工作。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
3.抓实控辍保学。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确保应入尽入。要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确保一个不少全部进入初中学校就读。要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是否按时入学、入学困难是否得到解决等纳入开学前后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监测内容,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的意见优先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就读。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各中心校、区直学校要督促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中小学要按照户籍地和划片范围妥善安置好因易地扶贫搬迁、购房、返乡就业创业等需转学学生,不得以学位不足等任何理由拒收,避免因转学导致失学辍学。严禁幼儿园招收年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园。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简化报名登记程序,减少非必要的材料,不得擅自提高入学“门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及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校和区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登记、政策宣讲、政策解释、信访接访、应急处置等工作组,制订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风险防控预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二)规范收费管理。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三)加大招生宣传。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早宣传、早部署、早安排,在全区招生方案下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利用电视、微信、张贴公告等形式,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要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扩大招生宣传范围,在招生报名预登记一周前将招生宣传公告张贴至招生片区居住小区、居委会等。
(四)强化查处力度。特区教育局将建立健全违规招生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特区教育局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特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咨询电话:基教股0858-5317839;
投诉电话:纪检室0858-5317081。
附件:
1.六枝特区2024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2.六枝特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