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更新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区、乡、村、校四本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巩固拓宽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1﹞10号)的要求,各校要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和辍学生劝返复学三项工作制度,规范运用《贵州省教育厅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切实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和已复学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确保疑似辍学或辍学学生从动态清零过渡到常态清零。
(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虚假招生宣传,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招收中国国籍学生或面向中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规定
(一)落实招生管理责任。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和实施义务教育招生的主体责任,区教育局负责编制下达全区学校招生计划、划定学校服务范围、资格审查及录取等相关工作,任何学校不得自主招生。
(二)实行计划招生管理。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综合考虑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占比等因素,编制下达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6月14日向社会公布(见附件3)。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网上登记入学,统一实施计划招生管理。网上登记时间为6月20日—6月30日,报名登记网站为:http://yjrx.gyzkzx.cn。
(三)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区教育局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辖区,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辖区,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见附件7)。
(四)实施民办学校统筹招生。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坚持白云辖区内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管理,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只可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录取学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初中部招生名额小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五)落实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六)实行随机编班方式。全区公、民办学校合理均衡配备师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实行编班。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额,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50人以内。对于学位紧缺的公办学校,适当调整班额,保障学位供给,所有班额不得突破55人。学校不得实行“小班化”教学。
三、保证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原则,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细则,进一步简化流程和证明要求,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根据白云区随迁子女入学细则相关条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优先安排脱贫家庭随迁子女。本市户籍跨区随迁子女,由户籍地保障入学,符合“两为主”入学条件的根据其意愿按照“两为主”原则安排入学。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8〕64号),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的同等待遇。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居住在白云区内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学。
四、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保障措施
(一)加大招生入学统筹管理。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严格按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节点实施招生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实施招生工作。义务教育招生网上登记的时间、对象、流程、所需资料等按《贵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登记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按序入学。严格执行省、市入学规定,依法保障白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1.符合“三对口”(户口对口、房产对口、居住地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登记后按规定时间在片区服务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履行入学报名手续。新迁户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入学。
2.入住安置房居民子女入学的问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安置、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已入住安置房所属的辖区,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户籍属于集体户、公共户、“零门槛户”的,携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相应乡镇中心校、街道教育办审核,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入学。
4.户籍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按户籍管理规定重新变更户籍信息后再到户籍所属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如服从调剂分配的,携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相应乡镇中心校、街道教育办审核,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入学。
(三)加强招生入学工作宣传。白云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幼儿园和小学,对“幼升小”“小升初”毕业班的家长网上登记入学工作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在园、在校学生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登记工作。动员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网格参与宣传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知晓网上登记信息,及时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各幼儿园、小学、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网上登记便民服务点,为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网上指导和帮助。
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宣传栏、小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广泛宣传省、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对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招生工作的公平、透明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招生入学现场学位确认。
1.民办学校:7月27日——7月28日
2.公办学校:7月29日——7月31日
“幼升小”:家长携带《居民户口薄》及现场《审核表》到拟分配小学报名注册。另外,学位在白云一小、白云一小二分校(米兰春天)、白云十小一分校(恒大城)、白云十一小(未来城)、白云十四小(新里城)、白云十五小(云城尚品)、白云十六小(南湖)、白云十八小(观山阅)、白云二十六小(俊发城)、白云二十七小校(伊顿)等10所学校服务范围的城市居民户口的学生,家长还须携带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小升初”:白云十中(未来城)家长携带《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居民户口薄》及现场《审核表》到拟分配初中报名注册。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建立教育与相关部门会商协调机制。落实平稳招生、平安入学、阳光招生,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不实信息,2024年将义务教育入学的网招工作纳入本年度学校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区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个人的来访、信件投诉,对投诉举报的违规问题或情况,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招生行为(咨询电话:0851—84607159 举报电话:0851—88307901)。
(四)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招生、分班实施方案。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招生,严禁跨片区招生,对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生,不予审核全国中小学学籍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如有违规现象发生,则视其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后果由第一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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