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具有北滘镇户籍或学籍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学位安排及招录原则
(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北滘学校(下简称“华附北滘学校”)计划开设10个教学班提供约500个学位,面向全镇招生,第一类招收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招收优粤佛山A、B卡高层次人才子女、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德才卡)、镇政府重点扶持核心产业(企业)人才子女以及其他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第三类由镇教育办公室采取摇号的方式面向全镇招录。
(二)君兰中学、莘村中学、碧江中学等三所学校计划共开设44个教学班提供约2200个学位。以上三所学校均采取户籍生属地管理、划区域免试就近入学、分批次招录的原则进行招录。在以上三所学校报读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普通借读生则采取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招录。
(三)相关具体报名事项请留意各初中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各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及
学区划分
四、招录工作日程安排
五、招录办法
莘村中学、君兰中学、碧江中学等三所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层次执行:
第一批次:招录对应招生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招录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在北滘镇小学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本批次未被对应招生学区学校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由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
第三批次:在镇外小学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北滘镇小学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如学位不足,则不开展普通借读生招录工作。
备注:如有学位剩余,关于普通借读生招录办法如下:莘村中学招录在105国道以西和三乐路以北居住的学生,碧江中学招录在105国道以东居住(即:广教、林头、西海、桃村、碧江、碧桂园、三桂等村(居)委会)的学生。
六、政策性借读生的界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三)本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四)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五)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六)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七)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八)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镇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镇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九)本镇按规定引进,并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十)在本镇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十一)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镇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十二)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三)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四)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十五)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十六)在本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七)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生应交材料
1.《北滘镇2024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登记表》(附件2);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借读生应交材料
1.《北滘镇2024年公办初中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4.政策性借读生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附件中的要求,携带报名所需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5.普通借读生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房产证、居住证、就业单位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历史记录表》由北滘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提供。
(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应交材料
1.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3.非顺德户籍申请人的顺德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优粤佛山A、B卡、德才卡)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申请人在顺德区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6.《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附件1)。
八、其他事项
(一)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案细则由学校制定后报镇教育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已递交相关入学申请材料,不需要再到学校报名。
(三)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及享受优教服务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获得学位安排的学生,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凡是要求复印件及原件的材料,证件类原件先由学校登记人查验,只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学校经手人签名。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招录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六)有关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文件可在各公办中学公告栏、“魅力北滘”或“北滘教育”微信公众号、北滘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等查阅。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八)未尽事宜,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