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代码:13088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宁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示范校项目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7万余册,在校生近5000人。在编教职工252人,其中,专任教师147人,教授26人,副教授54人,博士学位3人,硕士学位135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56%。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
学院设会计系、金融系、经济贸易系、信息与智能工程系、外语系、基础部、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信息中心(实训中心)、图书馆、督导中心、校企合作中心等11个教学教辅机构,开设 23个招生专业,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4 个专业大类,形成会计、金融、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英语6大专业群,其中,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是国家示范专业;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是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
学院实施自治区教改项目90余项,获自治区教学及科研成果奖55项,公开出版教材20余种。建有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1个,跨专业实训平台1个,校内实训室35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170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6个。常年承担会计、金融等20类从业人员资格的培训和鉴定,年均2万人次以上。近三年学生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101项,其中,全国大赛三等奖以上3项,自治区大赛一等奖25项、二等奖32项、三等奖41项。
学院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试行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招生制度。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稳定在98%以上,就业质量在同类院校位居前列。
学院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国际化办学,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职业院校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与马来西亚立肯教育集团开启合作办学。加强与国内财经商贸类高职院校的合作,与北京、天津、浙江、山西、陕西、江苏、广东等地的高职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学院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 “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 “自治区基层党的建设先进单位” “自治区平安校园”等一系列荣誉。
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宁夏本省招收单独考试学生。
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程序: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
2、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可将符合条件、且考分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投档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若生源仍不足,我院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3、由于我院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专业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4、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外语要求:我院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男女生比例: 学院对考生的男女性别一视同仁。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院。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纸介档案、党团关系、户口(不转的可不带)、生活洗漱用品。如不能按时报到者,考生或考生家长必须于9月6日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请假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其党团组织关系一并交学院相关部门。党员须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宣传处;团员应通过原学校团组织在团员证上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高职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考试中心或原毕业学校提取本人纸介质档案,报到时将档案交本班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学生处。
4、报到时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3 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上面文字应清晰)。
住宿: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卧具用品(枕巾、床单、枕套、被子、褥子、床垫、枕头)、军训服(迷彩服、胶底鞋、帽子、腰带、折叠凳)由学院按规定统一招标,由中标供应商供应,其中:被子、褥子、枕头为学生自愿购买,为方便管理,其余物品学生须统一购买,费用自理;日常生活用品由学生自备;宁夏属高寒地区,外省市的同学来校时应带部分冬天御寒衣服。
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复查,若在德、智、体等方面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有关规定的,学院有权退回。新生入校直到毕业,其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以及所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学生毕业时无法办理毕业证书。如随意更改者,后果自负。
资助政策: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文件精神,宁夏籍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来校办理入学手续时提交“扶贫手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免学费书面申请”即可享受。
2、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时须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贷款金额不得大于6000元;享受减免学费政策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不得大于1020元。
会计系简介
会计系开设会计学、会计学(涉外会计方向)、财务管理和审计三个专业,学制三年。每年招收人数约900人。在校生人数达到2600余人。
按照行业企业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素质和能力,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律,把知识、素质和能力培养融于教学实践,设置对应的课程,形成会计系各专业课程体系,由知识/理论课程体系、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素质学习课程三大部分构成。主要课程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业务一体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会计软件实训、初级经济法和VBSE财务实训、创业实践、信任沟通沙盘、ERP沙盘实训、跨专业综合实训等主要核心课程。
会计系有专用实训室4个,柔性实训室23个,可以满足学生财务各种岗位的模拟实训。
金融系简介
金融系——全区高职学院大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拥有一支由职业技能训练师、职业素养培养师、职业岗位指导师组成的育人团队,现有在编教师16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2人,高级会计师2人,高级经济师2人,经济师5人。设有金融管理、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资产评估与管理4个专业,其中金融管理专业为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
2011年金融教学团队被教育厅立项建设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金融团队带头人荣获自治区“9.10”教育奖章;2012年金融系荣获自治区高等学校“质量工程” 先进集体;2012年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被财政部、教育部立项为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2013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立项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三项标准建设项目;2014年金融管理专业立项参与宁夏公共商贸实训中心建设。近年来,公开出版教材7本,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多篇,承担和参与自治区级科研课题8项,金融学会课题3项;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7项;现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院级精品课程3门。
经济贸易系简介
经济贸易系于2003年成立,创办初期的工作理念是:创新职业教育理念、创办新的学科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建设形成了“四位一体”联动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始终坚持“依托行业、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准确把握行业企业发展形势,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完善、开发课程体系、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设有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税务代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6个专业,其中,物业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简介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现有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方向)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影视动画制作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ERP全国信息化工程师方向)、电子商务(商务信息技术方向)。总体培养目标:有浓厚的专业兴趣、阳光心态、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职业人。各专业均已形成以实践技能为主,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熟练的职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课程体系。
外语系简介
外语系成立于2005年7月,是学院最年轻且最有活力的系部之一,承担学院所有系部公共英语课教学和应用英语专业(涉外酒店经理方向、涉外导游方向)教学任务。十几年来,外语系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由建系初期的几十名学生发展到目前在校生三百多名,在全区高校独有的涉外酒店经理和涉外导游两个专业毕业了大量的优秀学生,为本地区提供了急需的人才,有效的支持了服务业的发展。
收费项目:
1、学费:每生每年4620 元
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 元;六人间:每生每年800 元;八人间:每生每年600 元
3、个人用于学习、生活等需支付的费用等共计约17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