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第四实验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服务范围:
范庄村,县城校场河以北、花溪地以东(花溪地小区可在一、四、五小任选其一)、未来城以南、龙泽城以西各小区。
适龄儿童:
截止出生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二、招生条件
第一类:
(1)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登记地址)必须一致,且两证齐全。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外)有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
(3)房产为隔代监护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三代户籍都在同一户口上、户籍地和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类:
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在居住地片区学校的。
第三类:
(1)适龄儿童监护人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但不具有该地户籍。
(2)其他特殊情况。
三、招生流程
1. 线上登记。家长扫描或识别二维码,于2021年8月16日14:00至8月17日20:00自行登记。登记信息要求真实无误,不重复登记,不符合条件者谢绝登记,联系电话确保畅通。适龄儿童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家长到本地乡镇政府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通知学校。
2. 线下验证。2021年8月 18日至8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划片错峰进行线下核验、登记,家长按规定时间到校查验证件。
18日上午:龙泽城小区
18日下午:东方之珠-丽景苑-利峰小区
19日上午:迎宾花苑-老职中-金帝龙湾-邮局-国税局范围内
19日下午:金御龙湾-范庄-航顺花园-花溪地范围内(102国道北)
20日上午:蓝钻-尚城花墅-新天地-未来城范围内
20日下午:102国道南、校场河北及其他
携带原件:包括房本(购房合同和发票)、户口本、接种证、入学体检表及其他证件。外县户口持户口本、居住证。
复印件:
(1)户主页(户口本上带地址页)、孩子本人页、户主为非监护人的还要加上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人姓名页、房屋地址页、签字页、发票)。
(3)外县户口无个人住房的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复印件。
3. 发放通知。与公安、房产部门进行专业核验后,学校根据实际学位情况按一类、二类、三类先后顺序发放入学通知书。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由县教体局按类别等条件统筹安排入学。
四、特别说明
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提供相关单位证明。
2. 依据购房合同入学的情况,以购房合同内交房时间为准。
3. 凡提供假证者后果自负。
4. 疫情防控期间,入校人员须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间隔一米排队,保持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