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第五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服务范围:
三里庄以北区域,含三里庄村、五里台村、冀东商贸市场、小高庄村、小刘庄村、小王庄村、刘太和庄村、倪家庙村、朱仙河村(聚贤苑)、李仙河村、田仙河村、胡仙河村、大莫营村、小莫营村、宏屹国际城小区。花溪地小区实行多校划片,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自主选择一小、四小、五小就读。县城北部区域陆续交工的小区全部划入五小招生区域。
二、招生年龄: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类别:
第一类:
1. 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登记地址)必须一致(两证齐全)。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2. 具有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 房产为隔代监护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三代户籍都在同一户口上监护人出具无卢龙房产证明。
第二类: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在居住地片区学校。
第三类:
1. 适龄儿童监护人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但不具有该地户籍。
2. 其他特殊情况。
登记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先后顺序分别下发入学通知。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由县教体局按类别等条件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不具备入学条件,家长需到本地乡镇政府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通知学校。
四、报名携带的材料:
预报名登记请来一名家长,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学校核验,复印件上交以备与公安、房产部门查验核实。如有不实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
1. 原件:户口本、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接种证、入学体检表(去县妇幼办)、外县户口无个人住房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有效期内)。
2. 复印件:
(1)户主页(户口本上带地址页)、孩子本人页、户主为非监护人的还要加上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2份)
(2)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人姓名页、房屋坐落地址页、签字页、发票)。(2份)
(3)接种证全本复印件。(1份)
(4)外县户口无个人住房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复印件。(1份)
望家长互相转告,按时到校预报名,并保证各种证件真实有效。
特别说明: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